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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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栖霞市陈恺矿粉厂建设厂房项目 | 栖霞市庙后镇下邺夼村曲桃公路西侧88号 | 栖霞市陈恺矿粉厂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月28日取得我局批复(栖环报告表【2021】9号),企业于2021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公司现有4条生产线,包含斗式提升机、搅拌器、电脑自动计量包装机、计量螺旋输送机等设备,现有产品产能为年产轻质抹灰石膏2万吨、粉刷石膏2万吨、嵌缝石膏1万吨、粘结砂浆1万吨、抹面砂浆1万吨、瓷砖胶1万吨、内墙找平腻子2万吨、内墙耐水腻子2万吨,内墙柔性耐水腻子2万吨、外墙找平腻子2万吨、外墙柔性耐水腻子2万吨、石膏自流平砂******有限公司现有项目的基础上,拟投资2000万元建设栖霞市陈恺矿粉厂建设厂房项目,新建2#厂房建筑面积4109m2,设置6个原料罐,并在厂房内新增2条生产线,新增高效单轴搅拌混合机、双轴搅拌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拟建项目建成后年产轻质抹灰石膏2.8万吨、粉刷石膏2.8万吨、嵌缝石膏1.4万吨、粘结砂浆1.4万吨、抹面砂浆1.4万吨、瓷砖胶1.4万吨、内墙找平腻子2.8万吨、内墙耐水腻子2.8万吨,内墙柔性耐水腻子2.8万吨、外墙找平腻子2.8万吨、外墙柔性耐水腻子2.8万吨、石膏自流平砂浆2.8万吨、水泥自流平砂浆2.8万吨、灌浆料1.2万吨,扩建后实现全厂年产各类产品产能共54.5万t。 | (一)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罐呼吸废气、散装物料上料废气、包装废气、集气罩未收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散装物料上料废气、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原料罐罐顶呼吸气经罐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采取密闭车间内安装固定式喷淋装置抑尘等措施减少未被集气罩收集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理,不得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洗车,不得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空压机等运转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约为80~85dB(A)。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对声源采用消声、隔声和减振等措施,有效降低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袋装物料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