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党校莱山区委党校二期项目低值易耗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莱山区委党校二期项目低值易耗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00034 2.项目名称:莱山区委党校二期项目低值易耗品采购 3.预算金额:140万元; 4.最高限价:140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莱山区委党校二期项目低值易耗品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送至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摆放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是指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不属于中小企业),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相应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工业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地点: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 3.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 4.售价: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且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投标人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授权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3.开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腾讯会议房间号:399-908-6004,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4.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 46 号裙楼西门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采购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2.投标人须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省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电子交易平台须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可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若中标单位有融资需求,可登录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 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 现已启动运行。各投标人如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担保和保函等各类融资服务需求的,请关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的融资渠道和政策。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函附件,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6.1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党校 地址:******街道民德街197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大厦A座1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晓莉、隋福利 电话:****** |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