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5年智慧交通枢纽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5年智慧交通枢纽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5年智慧交通枢纽采购项目(DXCG-SCTT-SN-******)
1.2???? 采购人:******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含税金额为386.30万元,标包1预估含税金额255.15万元,增值税税率13%;标包2预估含税金额为131.15万元,增值税税率6%。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兼投不兼中,允许供应商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服务、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 |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预估含税总价(元) |
1 |
信息化设备 |
******.60 |
13.00% |
******.00 |
2 |
信息化技术服务 |
******.15 |
6.00% |
******.00 |
?
1.7本项目标包1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60元(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
标包2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5元。
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标包1:信息化设备(高清号牌抓拍摄像机、尾部抓拍摄像机、侧面抓拍摄像机、多合一补光灯、交通诱导屏户外配电柜、不停车称重设备、野外控制机柜及配件、治超管理一体摄像抓拍机等设备)。标包2:信息化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和报价书。
2.2服务期限:标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供货/服务地点:四川省,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答人的应答将被否决,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包1: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5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信息化设备销售业绩(含摄像机);(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供应商的业绩:①如分公司参选,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业绩均认可;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资料均不得通用。
3.3.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信息化设备销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须提供承诺,格式详见应答函。
3.6.代理商/制造商:本标包接受代理商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代理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本项目核心设备为:尾部抓拍摄像机,侧面抓拍摄像机)的授权函。函中须明确出核心设备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
?(2)若为制造商应答:审查制造商承诺函;
?(3)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则应答均无效。
?(4)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了多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应答,则应答均无效。
3.7.其他要求:
(1******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审查应答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方的:
A.如分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应答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应答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8.技术规范书加星证明要求:
★一码到底(注:1、审查一码到底承诺函,未满足承诺要求,否决其应答。2、除承诺函提到的内容以外的其他要求均审查供应商《商务和采购需求偏差表》情况,如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要求,否决其应答。)
标包2: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信息化技术服务;(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供应商的业绩:①如分公司参选,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业绩均认可;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资料均不得通用。
3.3.人员要求: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服务人员2名。
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及2024年10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应答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4.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须提供承诺,格式详见应答函。
3.7.其他要求:
(1******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审查应答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方的:
A.如分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应答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应答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8.技术规范书加星证明要求:
★3.1交付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含)内系统上线,如超过上述时间要求则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注:审查商务和采购需求偏差表)
★3.2.服务要求
服务期内,至少提供1名服务人员在线服务,可以胜任系统维护、问题诊断、紧急故障处理等工作。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包括邮件、电话、远程服务等方式,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若故障通过上述服务方式无法解决,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注:该项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文件款0元的不涉及开票信息]。平台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5.3? 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售后不退。
线下支付方式:购买比选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到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重庆袁家岗支行
账号:************312
银行行号:******1467
温馨提示:
A.我公司收款账号为虚拟账号,每一个账号均只对应一个项目,请严格按照本文件中账号进行支付操作。本项目支持个人转账或公司转账,转账时请备注公司全称或简称。
B.请支付完成后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上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支付成功确认。
C.请完成比选文件费用支付后,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比选文件,否则超时系统可能无法下载文件。
D.请仔细核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申领联系人信息,后续比选文件费用电子发票将直接发送至该联系人邮箱。
支付完成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支付成功确认。
5.4? 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5? 购买采购文件款发票领取方式:
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票均为电子发票,将按照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贵公司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时填报的联系人邮箱中,请注意查收。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 应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供应商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应答文件。请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应答文件递交” 进行应答文件递交。
6.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3? 比选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6.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进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唱价会议,并保持专人守候及电话畅通,登陆系统并在查看完报价后及时确认开标结果并签章。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6.5? 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5.1 供应商的电子版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5.2 供应商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应答文件。供应商递交应答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应答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删除,供应商可重新上传电子应答文件。
6.5.3 供应商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应至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应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应答文件将无法上传。
6.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6样品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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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供应商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4栋11层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汪海伦、李林峰、刘柱江
电话:******(汪)
电子邮箱:******
?
采购人:******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