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需要及我局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要求,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拟向社会公开购买2025年灵山县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监测服务,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102号令)等文件精神,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及服务期限
(一)业务范围
对灵山县内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污染源执法监测。
(二)服务期限
2025年全年。
二、项目预算
预算经费控制在15万元以内。
三、申请机构资格及材料要求
详见附件1(2025年灵山县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询价需求资料清单)。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竞标的监测机构按要求于2025年3月20日18:00前按询价需求资料清单报送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到灵山生态环境局5楼站长室,报送材料我局一律不予退回。
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在任何时间终止此次项目的实施,而无须交代理由;此次竞标我方不支付任何费用;递交材料的公司视为知晓并接受本次竞标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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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植丙,联系电话:077******街道丰江路15号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
?附件1《2025年灵山县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询价需求资料清单.docx
?????附件2 2025年灵山县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抽检企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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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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